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可通过四种渠道申报

发布日期:2024-01-30 15:01    点击次数:195

晨报讯(记者唐佳丽) 从2024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实行新的减免政策。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获悉,省税务局积极响应国家新政,一方面在辽宁省范围内开展了多角度宣传解读,另一方面,开辟了四种申报渠道,满足群众享受新政优惠。

据介绍,新规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省税务局推出的4种办税渠道,都是以让群众办税更便利为出发点。一是网上办。纳税人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入“车购税申报”页面,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一般车购税申报缴款,自动享受减免税新政。二是移动办。纳税人可在手机下载“辽宁移动办税”APP,自行注册、实名认证后,按照相关提示要求完成申报缴税。三是大厅办。在车辆登记地的车购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申报。纳税人只需要提供车辆合格证明、车辆价格凭证以及车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即可完成申报享受。四是4S店办。购车人可在4S店提交相关资料,相关工作人员可协助完成车购税减免新政的申报。

据省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在开具新能源乘用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办理减免税申报,逾期申报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2024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底,这是国家确保政策“稳字当头”、保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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